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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基本情况

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于2015年9月获得国务院批复建设。批复以来,我省将自创区作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大平台和引领性工程,积极开展政策先行先试,着力提升创新整体效能,支撑全省区域创新能力连续4年位居全国第一,为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一)管理体制

我省逐步建立了部门协同、省市联动的管理架构体系和工作推进机制。

一是加强省级统筹协调。在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领导小组下成立国家自创区建设工作办公室,由分管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单位包括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等相关部门,以及珠三角九市政府。

二是设立专门部门、专业机构。2016年11月,我省编办同意在省科技厅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协调处。依托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成立广东省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促进中心,开展自创区战略研究、发展规划、政策研究、日常管理服务及其他发展促进工作。

三是强化各地市建设主体作用。珠三角各地市均成立了以市委书记或市长为组长的国家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当地自创区建设各项工作。

(二)取得成效

珠三角自创区建设始终坚持“开放创新先行区、转型升级引领区、协同创新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区”的战略定位,积极推进政策先行先试,建设开放协同创新体系,推动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在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高水平科技创新强省方面发挥了关键核心作用,为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能力大幅提升。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获批建设。全省10家省实验室8家布局在自创区,其中广州实验室进入国家实验室梯队。全省430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超七成(72.6%)位于自创区。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有8所,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有3所。

二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快速推进。落实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在5G、人工智能、医疗健康等领域突破了一批卡脖子技术。2家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获科技部批复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达到20家。新型研发机构达到160家,占全省超过63.75%。

三是国际一流创新创业生态逐步形成。自创区高新技术企业存量超3.23万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2.6万家。国家级孵化器达到123家,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达到140家。自创区内8家国家高新区实现工业增加值达5598.06亿元,占全省工业增加值超1/6。广州高新区位列第6。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达到11个。

四是粤港澳创新合作持续深化。推进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布局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重点平台,建有15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占全省75%。东莞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实现向港澳开放。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香港理工大学(佛山)、香港城市大学(东莞)等一批合办高校加快建设。

五是有力支撑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复苏。推动磷酸氯喹、血必净、氢氧混合吸入气等纳入国家诊疗方案,10个检测诊断产品获得国家注册审批,获批试剂盒数量全国最多。出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专项政策40余项,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超过16亿元。

六是创新发展环境日益完善。2020年全年共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超2416.25亿元,占全省69.71%;技术交易额超1624.63亿元,占全省61.26%。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达到4820家,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4万亿元。全年发明专利授权量37556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767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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