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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十二期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及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作为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确定的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构,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人才队伍培训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7}64号)精神,落实《关于确定北京市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15家单位为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机构的通知》(国科火字[2012]140号)要求,进一步提高孵化器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与服务能力。自2013年起,协会将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全市和广东省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本期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具有针对性、专业化的培训,达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要求,增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全面了解,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水平、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为我省孵化器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保障。
    二、培训对象
    从事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培训内容 
    从孵化器建设与运营、在孵企业服务、科技创业特点、政策扶持体系等几个方面,从实操角度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相关知识进行全面介绍。培训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课程按照指定的培训大纲和教学内容进行学习。学员需参加全部必修课程内容的学习,且所有培训课程考勤记录完整;课程结束后,组织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评分;考试合格后颁发“创业孵化从业人员初级培训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及费用
    (一)培训时间
    第二十二期培训班定于2018年1月24日至26日举办,培训时间3天。(课程安排详见附件)
    (二)培训地点
    报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中国科技开发院2号孵化楼9楼多功能厅
    (三)培训费用
    请与会务组联系。费用包含培训费、中餐费、教材费、考试费等,如需住宿费用自理。
    五、 报名方式
    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回执表发送到协会秘书处指定邮箱:ctp_szsbi@126.com,本期培训班培训人数初定80人,额满即止,欢迎全国各地孵化器、众创空间同仁参加培训,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
    六、注意事项
    培训班课程结束后统一安排考试,考试合格学员发放资格证书。请培训学员自行准备两张二寸纸质照片(用于资格证书盖钢印)和一张电子照片(用于备案存档),并在纸质照片背后注明“姓名”,电子照片也请以“姓名”命名并和报名表一同发送至协会邮箱。
    七、缴费说明
    请通过银行转账汇款(不支持刷卡以及现金)
    户   名: 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开 户行:招商银行车公庙支行
    银行帐号:813887787210001
    发票开具:协会将在财务对账后,在培训期间下发发票供各单位核销。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罗雅雯 沈之慧
    联系电话: 0755-82049656 0755-86521512


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一:课程安排.doc

附件二:报名回执.doc

附件三:开票信息.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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