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2015年安徽省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申请》(皖高企认〔2016〕1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等44家企业更名备案,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请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6年2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