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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二次创业”打造创新型科技园区
  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表明,解放思想是持续快速发展的前提。高新区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和试验区,是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的“特区”。近年来,合肥高新区创新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构筑公共服务平台,积极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和技术人才,为园区“二次创业”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政策体系
  创新体制机制,为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体制环境,是高新区深入推进“二次创业”的根本动力。合肥高新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将解决当前实际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解决制度缺失、制度障碍与创新体制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凸显科技创新试点市示范区的地位,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
  一是在营造创新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激励自主创新等方面建立了规范高效的机制。
  二是完善区域性企业信用制度。整合金融、保险、统计、工商、税务、技术监督、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建立企业信用数据系统,积极发展社会化的企业信用中介机构,科学设计市场化、规范化的企业信用工具,建立了区域企业信用制度。
  三是完善高新区投融资管理体制。明确高新区投融资的管理部门职责,统筹制定投资、融资工作计划;实施“借用还”一体化管理;加强债务风险管理与有效控制;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融资平台资产规模。
  四是进一步完善高新区政策扶持体系,制定符合园区高科技企业需求的积极财经、税收和贷款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引进多种形式的风险投资基金的实施优惠细则;制定综合性激励政策吸引人才,解决人才后顾之忧;整合资源,制定吸引科技成果在高新区转化的相关政策。
  优化服务环境推动企业发展
  合肥高新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使政府的角色由管理者为主,转为服务者为主,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推动“二次创业”目标的实现。
  一是依法规范政府行为。以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许多只是授予政府各项权力,但缺乏对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规范。分析《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其中一个重要特点,就是明确规范政府行为,而对企业的行为,则采取“法无明文禁止皆允许”的原则,这也是国际惯例的做法。借鉴中关村的经验,合肥高新区在制定有关地方法规和文件中,合理界定政府权责,并严格实行行政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维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创造了宽松的行政环境。
  二是加强园区管理机构服务职能的建设。合肥高新区认为,加强政府的服务职能,首先要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要尊重企业意愿,维护企业自主权,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要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能力,逐步形成为企业资金筹集、生产建设、市场营销等各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优质服务的政府主导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是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近年来,合肥高新区在这方面处理得相对较好,初步建立了新型的政企关系,但与沿海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今后,合肥高新区要把建立新型的政企关系作为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标志,通过对企业的优质服务和科学管理,促进新型政企关系的进一步建立和完善。
  四是注重园区人文环境建设。加强产业文化、诚信文化、竞争文化、协作文化、人本文化等建设,着力于优化投资、经营、人居等综合环境。随着经济、科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对于区域环境的认识也不断深化,从单纯注重投资的硬环境,到注重投资的软环境;从单纯注重投资环境,到同时注重经营环境;从单纯注重经营环境,到同时注重社会、生态和人居环境。
  五是进一步加强与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和协作。合肥是我国科技资源较为密集的地区之一,近年来,各大专院校迅速发展,已成为合肥高新区科技创新的主力军。今后,合肥高新区将继续加大与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联系和协作,引导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合肥高新区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合肥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六是加强各方面的协调配合,力争得到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更大支持。合肥高新区深入推进“二次创业”,任务艰巨,意义重要,离不开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和大力支持。合肥高新区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安徽省、合肥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更多更大的支持。
  构筑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二次创业”
  以风险投资为重点,建设投融资服务平台。合肥高新区建设风险投资基地,充分借助各类创新基金的作用,引导国内外风险投资在合肥高新区聚集;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支持鼓励重点企业实施技术创新;先行先试中小企业股权交易方式,建立相对独立的高新区中小企业股权交易市场,为风险资金进入和退出提供平台;积极为创业投资者与金融机构提供交流联系的场所,为创业资本退出提供快速直接的信息与服务;组织园区内的高科技企业设立互助担保基金或互助型担保公司;联合行业协会吸引并构建专业化的中介服务平台。
  以园区现有科研资源为基础,建设科技创新共享服务平台。合肥高新区充分发挥省(市)创新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鼓励大学科研院所逐步开放大型科技仪器、设备和公共实验室,为各种产业研发提供设计、检测、测试、标准化等专业技术服务;对企业在研发中使用科学仪器设备共享与专业化协作发生的费用、共享仪器的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费用等给予补贴。
  以战略人力资源开发为切入点,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合肥高新区强化人才资本意识,从选拔、使用流动和奖励等方面,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和配套政策;加快科研教育区的建设,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及教育培训机构,为园区的持续发展提供人才储备;加快合肥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探索建立高科技产业人才培训基金,建设政府人才公寓等,为各类人才集聚合肥提供服务。
  以鼓励自主创新为重点,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平台。合肥高新区加快科技创新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园区民营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软件园、大学科技园、海外学者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行机制,扩大规模,强化功能;开工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和应用技术研发中心、国家动漫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公共安全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孵化器集群、科研孵化转化基地等平台;整合和充分利用现有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创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导、扶持企业建立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园区企业在原创性的基础上取得突破。
  强化公共平台的信息化功能,健全社会化中介服务体系。合肥高新区强化信息化为功能区域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研发公共平台、电子商务平台、物流平台、建立科技、法律、政策、市场、人才、资金各类信息平台,促进功能区域信息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方位、即时性、人性化、互动性的服务。
  加快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合肥高新区重点培育一批服务于创业孵化、科技信息咨询、技术经纪、科技成果交易、科技评估、风险投资、涉外法律事务、物业管理、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中介服务机构,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科技中介机构在肥建立合作、合资或者独资的服务组织,加快形成有利于科技成果产业化的社会中介服务体系。
  积极引进国内外研发机构和技术人才。合肥高新区充分利用人才、技术、资金、市场资源,充分发挥合肥高新区的体制、市场和区位、环境优势,大力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充分发挥资金、技术、人才的作用,提高资金、技术、人才的效率,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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