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一些单位从社会上招聘的人员逐渐增多。党组织对待招聘人员中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同对待其他申请入党的人一样,重视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和考察。他们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经过培养、教育和考察,确实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的,经征求其原所在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的意见,可以发展他们入党。
关于在长期借调人员中发展党员问题,可参照上述意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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