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您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
关于同意建立国家火炬计划济源矿用机电产业基地等3家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的复函

  国科火字[2007]174号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你厅《关于济源市科技工业区申报‘国家火炬计划矿用机电产业基地’的请示》(豫科[2006]125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国家火炬计划郑州精密金属产业基地的报告》(豫科高[2007]30号)、《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建设国家火炬计划河南长垣起重产业基地的报告》(豫科高[2007]31号)收悉。 
  根据《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条件和办法》(试行),经专家现场评审,火炬中心审查认定,同意建立“国家火炬计划济源矿用机电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长垣起重机械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郑州精密金属产业基地”3家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认定意见详见附件。 
  希望你厅和基地所在地人民政府抓紧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建设,落实有关政策和措施,加强产学研结合及技术创新,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和创新集群,促进产业基地快速、可持续发展。 
  附件: 
  1.关于国家火炬计划济源矿用机电产业基地的认定意见; 
  2.关于国家火炬计划长垣起重机械产业基地的认定意见; 
  3.关于国家火炬计划郑州精密金属产业基地的认定意见。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火炬计划机电产业基地函 

抄报:曹健林副部长 

抄送:科技部发展计划司、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郑州市人民政府、新乡市人民政府、济源市人民政府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地方链接:

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京ICP备05034026号-9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532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68209024 传真:010-68209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