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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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关社会机构向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收取宣传费用有关事项的声明

  近日,我中心从不同渠道收到有一家名称为“中火高科(北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的中介机构在向2008-2009年国家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联系收取宣传费用的投诉和反映,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科技部火炬中心从未发布也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项目承担单位发送《2008-09年国家火炬计划立项项目登记表》,更未借此收取任何费用。因此,上述行为与我中心没有任何关系,经调查,科技部系统也没有“中火高科(北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这样一个单位。 
  二、2008-2009年国家火炬计划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立项情况已在科学技术部网站公告,相关证书正在制作中,证书领取时间以通知为准,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地方科技部门联系领取事宜。 
  三、国家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和证书颁发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对社会有关机构的收费行为,请企业慎重对待,如有疑问,也可以向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咨询。 

二OO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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