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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基于CTI的技术转移成功经验评析
  技术转移(TechnologyTransfer)简单地说是指技术从一方向另一方传递的过程,具体地说可以指技术持有者通过各种方式将其拥有的生产技术、销售技术或管理技术以及有关的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技术竞争情报(CompetitiveTechnicalIntelligence,以下简称CTI),是指能给组织的竞争地位带来重大影响的外部科技信息的获取、监控、分析、前瞻和预警的一项情报研究工作,是竞争情报理论和方法在科技领域中的应用。基于CTI的技术转移则是指企业在技术竞争情报的推动下所进行的技术转移过程。国内学术界对技术转移的理论研究已比较丰富,对于技术竞争情报的研究尚属起步阶段,而对于两者的结合研究是作者首次尝试性的探索。
  现阶段我们国家大力提倡自主创新,这种创新是多维度的。对于要增强企业的技术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而言,比较有效的做法之一是,企业首先要获取技术信息,然后通过技术转移获得相关知识,在此基础上进行消化吸收而实现自主创新。企业在学习、吸收这些知识的基础上,进行模仿创新,并将之用于新产品的研发以及产品工艺改造,不仅可以大量地节约自主研发的经费,也可以使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活动处于较高的起点。因此,如何促进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知识转移对于企业增强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至关重要。而CTI正是一种知识转移过程,它可以将产生于公司外部的技术信息转化为公司的技术情报和知识。有鉴于此,如果将CTI活动整合到技术转移过程,定当促进技术转移过程中的知识转移水平,进而实现技术转移在技术创新中的价值。因此,作者以这种视角对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基于CTI的技术转移的实施进行考察。
  一、美国----形式多样的CTI技术转移渠道
  美国是参与国际技术转移活动最为活跃的国家之一,美国的经济发展、产业进化、技术升级、产品创新,都同参与国内外技术转移有着密切关系。美国实行的是"高度市场化"的"自由经济"制度,因此美国大多数企业不得不广泛参与国际技术分工与合作;进行各种生产要素的交流,如资本交流、技术交流和人员交流等。在这种经济体制下,企业广泛参与国际经济与贸易活动,企业之间以及国家之间人员往来频繁,商品交换活跃,对外投资扩大,技术转移活动必然融入其中,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成为国家经济与贸易成分的重要内容,也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因美国是以移民为主的国家,故美国工业化初期的技术转移主要是以技术人员的转移来实献的。这些技术移民增强了美国公司的内部研发实力,因此很多公司采用的技术通常是自给自足的,CTI工作一度不被重视,对外部技术的获得和使用要落后于日本和欧洲。20世纪80年代初,在中央情报局前国家科学技术情报官JanHerring的领导下,摩托罗拉成为首个拥有正式情报部门的公司之一。该情报部门面向技术情报,在公司层面上有10位专职工作人员,公司的5个运营分部也都承担着自身的情报职能。之后随着1986年竞争情报从业者协会(SCIP)的成立,企业的CTI工作也逐步发展起来。
  美国基于CTI技术转移工作一经展开,即显示出了它强大的生命力。在短短的二十多年时间里,美国建成了诸多形式多样CTI技术转移渠道。如今美国的技术转移组织中的技术竞争情报机构主要可分为以下几大类:第一,大学里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美国众多大学均设有技术授权或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管理有关成果,规划商业化策略,进行技术转移有关谈判,检查和监督被授权人成果运用的绩效等方面的技术竞争情报工作。大学通过向民间机构或产业界提供有关技术和信息,并接受有关委托和技术授权等业务。另外还提供有专业代理人、咨询服务机构、创投公司、技术中心以及创业育成中心等。第二,联邦实验室的技术转移组织。美国一定规模以上的联邦实验均有负责技术转移的机构,负责审视和采集联邦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将具有申请专利潜力的成果进行专利申请,并管理机构所有专利。同时也提供咨询、中介服务、合作开发、技术评估以及教育培训等服务,并与其他相关组织合作,进行相关的技术转移活动,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对大学技术转移给予了一定的支撑。第三,联邦政府的中介机构。这些中介机构包括非营利性的法人组织、民间律师事务所和顾问公司、专利管理公司、大学基金会等。联邦政府通过技术情报中介机构与民间产业进行技术授权、共同研究开发;民间企业所得权利金等收益则通过民间中介回馈到联邦机构。第四,国家专门成立的具有特别任务的组织机构。例如负责技术转移咨询服务的国家技术信息中心;负责专利和技术管理中介机构的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相关的协会组织等,如技术转移协会;以及促成技术授权或成立新公司的技术管理公司。这些组织均在联邦实验室研究开发的成果和技术转移机制上扮演重要角色。联邦实验室与这些中介机构形成了完善的技术转移网络。这也是美国研发成果技术转移机制中最大的特色。另外,美国促进技术转移的法律体系相当健全。联邦政府在技术转移政策的制定上注重技术转移框架的前几个阶段:投资、研发和知识产权。尤其是知识产权,它是联邦政策的核心。联邦政府促进技术转移的主要手段是将知识产权赋予联邦资助的研发的非联邦执行者,如大学、私营企业及其他实体。有了知识产权,研发执行者就可以自由地将其研发成果商业化并获取经济利益。
  二、日本----较早构建CTI技术转移体系的国家
  日本是世界上最成功地运用技术转移实现经济腾飞的国家之一。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的工业生产技术较之欧美发达国家大约落后20-30年。但从1950年起,日本开始实施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战略。为了获取技术转移的有效信息,日本于1958年在通产省下设立日本贸易振兴会(JETRO),系统地收集整理、分析加工和传递报道国外经济和科技情报,美国人将其形容为"经济方面的中央情报局"。JETRO技术情报活动的重点是欧美等国的产业技术情报。而日本的综合商社、大企业则纷纷开展技术跟踪和技术情报调查活动。截止到1963年,所有的日本跨国公司都设立了专职的科技情报部门。他们利用公开的出版物、数据库监视技术动向、识别重要的未来领域,另外还通过向海外派驻情报收集人员、与大学、研究机构等建立密切的联系来获得最新的技术情报。以日产汽车公司为例,它在美国密歇根州设立有400人的日产研究发展公司,从事的就是车辆方面的技术调查。有数据显示,日本制造业研发投入的25%是用于消化引进的技术的。依靠技术情报工作,日本企业界走过了一条从最初的解剖先进产品等反求工程来学习国际先进技术、到模仿创新以至最终实现自主创新的成功之路,成为今日的技术大国。日本学者Kodama称这种发展模式为技术范式转移,并认为在未来竞争中获胜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将技术和情报整合并熔合到产品开发过程中。
  从战后日本技术引进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在"先模仿后制造"的技术发展路线下,日本的技术引进即来自欧美的技术转移成就显著,形成了自身的特点。日本技术引进的成功奥秘何在?对此,日本国内外的许多专家学者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研究。中国的学者也进行了综合分析,有研究认为:(1)日本在技术引进的最初就明确了提高日本企业国际竞争能力的既定目标;(2)技术引进是建立在国内需要和企业发展水平基础上的;(3)技术引进有大量适应市场竞争的现代企业家作保证;(4)技术引进有社会能力作保证;(5)日本政府在政策上作了巨大贡献。笔者认为,这5点虽然是影响日本技术转移成功的保证,但非关键因素。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以JETRO为代表的国家层面CTI和以综合商社为代表的企业CTI的共同运作下,日本才通过技术转移取得了令人仰慕的经济起飞。没有CTI保证,不会有日本的技术引进目标明确,不会有引进的技术很快地被消化吸收,也不会促使日本的技术转移政策系统化。日本是最早认识并构建基于CTI技术转移体系的国家之一。
  三、韩国----层次分明的CTI技术转移实施战略
  韩国在近40年中先靠贸易立国,然后又靠引进技术和反求工程等,消化、吸收了先进技术,最终实现了自主创新,创造了世界上的一个经济奇迹,成为当今极有竞争力的经济体。和日本一样,韩国政府非常重视情报工作。1962年即成立了韩国贸易振兴社(KOTRA),其职能类似于日本的贸易振兴会(JETRO),大量收集和传递与成果转化有关的新技术、技术人才以及装备、设施等信息,为韩国出口导向型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据韩国《科学技术部资料》报道,韩国在短短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引进了4049项国外技术,其中50%是处于成熟期的技术、37%成长期技术、5%初期技术。从引进技术的主要部门看,制造业的技术占引进总数的58%。从技术的用途看,供内需生产的技术占64.4%,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占35.6%。从技术产品的市场状况看,在国际市场上与同类或类似产品发生竞争的占28.5%,在国内市场上没有竞争对手,或竞争对于很少的占60%。韩国引进的技术与国家产业升级非常匹配。如20世纪60年代以纺织、建材钢铁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70-80年代主要集中在造船、化工、电子、汽车等重工业和新技术产业;90年代主要集中在电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精细化工、生物工程等电子信息产业。上述这些技术主要来源于日本和美国。
  根据韩国技术转移促进法,韩国在2000年成立了韩国技术转移中心,隶属于国家产业能源部,它是韩国首家全国性的基于CTI的技术转移组织。通过技术交易市场,韩国技术转移中心将自己的三个网络(技术供应网、技术评估网和技术投资网)有效地结合贯穿起来。从最初的技术竞争情报、技术评估、分析宣传到评价,再到投资、商业化,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国家或企业的技术转移提供了快捷有效的服务。韩国于2001年还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捐款成立了一家非营利技术转移组织----韩国产业技术财团。虽然它的成立时间不长,但它作为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工作非常卓有成效,它与学术界、产业界、研究院所和政府都有密切的联系,开展各类活动如培训、技术情报收集、国际合作及政府委托合同等。另外,韩国企业的规模与其据技术竞争情报所获取技术引进的信息直接相关。企业规模越大,它的技术竞争情报系统越健全,企业所获取的知识也就越多,企业所引进的技术也越多。韩国基于CTI的技术引进是有计划分层次进行的,如韩国重点引进国外的成熟技术分布在重电机工业、精细化工等领域;部分引进那些很快能消化吸收造船和汽车等交通领域;少量引进那些成型但处于衰退期的技术如石油化学、家电制品等。这种技术转移战略布局的成功实施,不仅使韩国在各个阶层非常有效地引进了各自急需的技术,而且韩国企业在很快的时间里即消化和吸收了这些技术,更有甚者,通过技术的集成创新又很好地了完成了向境外技术转移的战略。
  四、芬兰----有效发挥基于CTI技术转移的后发优势
  芬兰作为北欧的一个资源贫乏的小国,近几十年它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成就,源于它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源于技术创新开展的大量工作,也源于它成功的基于CTI技术转移战略。早在20世纪60年代,芬兰政府就在大力发展各类教育机构。到80年代,芬兰政府意识到竞争力的提升必须由单纯依靠效益成本转向依靠技术领先上。90年代芬兰进一步明确了由以资源为基础向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芬兰经济在近20多年的时间里腾飞巨变,也得益于它在产、学、研密切合作基础之上的高新技术的迅速发展。通过科技园实现技术转移是芬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些科技园对具有商业潜力的信息进行识别、评价、保护、开发和商业化,把技术竞争情报作到了系统化。
  进口国外机器、获得国外许可证和专利、鼓励国民到国外旅游和留学以及贸易、出版物等自然传播这四种方式是芬兰获得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而国外直接投资、获得"交钥匙"设备、与外商或国外公司建立联合企业等方式则用得很少。这说明芬兰人是非常注重从技术转移中获得技术知识和情报的。我们不得不承认,正是如此强烈的知识情报获取意识与发达的教育培训体系相结合,才铸就了令人刮目相看的今日芬兰。因此在芬兰的国家创新体系中,那些集聚CTI功能的中介机构起着特殊的作用。也正是充分发挥了中介组织的作用,芬兰的国家创新体系才独具特色。
  诺基亚作为芬兰的一个企业,由传统产业集团脱胎成为全球知名高科技跨国公司,就是一个世人熟知的技术创新典型案例。20世纪90年代初转型期,整个芬兰受国际政治影响,经济严重衰退,诺基亚公司本身风雨飘摇,但经过一系列战略改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加大研发投入,杀人移动通讯领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超越领先者摩托罗拉和爱立信以及遍硎澜绲氖只?在全球市场份额中名列前茅,让世界认识了诺基亚,也认识了芬兰。同时诺基亚的崛起带动芬兰国内300多家相关企业的发展。移动通讯,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使芬兰成为世界最具竞争力国家之首。诺基亚的依靠基于技术竞争情报的技术引进和创新成为后者赶超先进者的典型代表。中国企业可以从诺基亚的经验中学习很多。围绕技术的创新,发展跨越战略,以及在内外环境条件变化下不断依靠技术竞争情报来适时调整企业战略的策略,诺基亚的发展揭示出隐含的技术竞争情报的重大作用。诺基亚成功地运用后发优势,占领了国际市场,成为移动通信行业的领先者。时至今日,诺基亚不仅在市场占有率上成为同行业的追赶和跨越对象,在技术转移及技术创新上也是各国高新企业尽相模仿的对象。
  五、德国----侬靠基于CTI技术转移促进产业升级
  德国的技术转移机构非常普遍。德国企业大都设有技术竞争情报机构,这些情报机构非常重视竞争对手的技术情报。据1991年的一项调查,被调查的80家德国企业中有45家设立了正式的科技情报部门。德国汉高公司还实现了计算机化的早期预警情报,可以根据掌握的各种早期预警信号,启动特定的反击行动。德国技术转移中心是德国的一个全国性技术服务组织,它分布在德国各地,原则上每个州都有这样一个机构。例如石荷州技术转移中心是在石荷州经济技术和交通部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运行经费一半来自政府即石荷州的科技基金会,另外一半来自工商协会。"中心"作为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在交叉、新兴科学和重要的技术领域进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技术成果转让的服务工作。由于德国的大型企业都有自己的研发中心,具有雄厚的资金和很强的科技开发能力,而德国中小企业很少具备这样的条件和能力。德国中小企业占德国企业总数的95%以上,中小企业产品占德国产品的70%-90%的市场份额,创建了全部德国利税的50%,中小企业对德国的贡献功不可没。正因为如此,"中心"将中小型企业作为自己服务的重点。另有资料表明,在德国成功的中小企业中,90%以上在美国市场上有自己的分支机构,一半以上在日本建立了自己的全国性服务网络。这些分支机构和网络正是为总公司承担了大量的技术竞争情报服务。
  对于德国40%的中型企业来说,技能知识的交流是重要的技术转移渠道。70%以上的大企业通过非正式的交流和非正式的外部协议进行技能知识的转移。近40%的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机器设备而获得技术知识。雇用合格的雇员,对于所有公司而言都是普遍性占第二位的技术转移机制。紧随其后的是购买设备和利用咨询服务。
  德国的基于技术竞争的技术转移还是促进德国产业不断升级的有效保障。例如位于德国西部的北威州的鲁尔区面积4400平方公里,人口540万,是欧洲现在最大的经济区。鲁尔区在20世纪中期曾以生产煤和钢铁为主,60、70年代这里曾先后遭遇"煤炭危机"和"钢铁危机"。在整顿传统产业的同时,鲁尔区致力于发展新的工业及服务行业。目前,鲁尔区有15万个规模不等的企业,大部分都是第三产业。鲁尔区的成功转型得益于整个区域内的基于CTI的技术转移。为了适应产业转型对人才和技术的需求,从1961年开始,鲁尔区的很多城市陆续建立起了很多大学。现今鲁尔区是欧洲境内大学密度最大的工业区。另外很多研究所也为产业结构的转型输送技术成果。几乎所有的鲁尔区城市都建有技术开发中心,全区有30个技术中心,600多个致力于以展新技术的公司。鲁尔区的把技术转化到市场应用的体系十分完整。所有大学和研究所都有"技术转化中心",帮助企业把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由此可见,德国的基于CTI技术转移在促进德国产业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占有相当重要的角色。
  六、我国发展基于CTI技术转移战略思考
  美、日、韩、德及芬兰等部分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基于CTI技术转移成功经验,为我国新时期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提升国际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区域创新等战略部署都提供了较为充实的经验。
  为此,笔者针对我国当前的基于CTI技术转移战略提出以下对策:
  (1)建立国家级的技术转移中心,全面共享技术信息、知识和人才资源;
  (2)建立国家技术信息中心,整合科技成果资源;
  (3)注重引进技术时的知识对接,以是否能够获得知识、情报作为优先考虑;
  (4)发挥各级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促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等中介组织的CTI职能;
  (5)提倡企业设立CTI部门,或在技术转移部门发挥CTI职能;
  (6)开展基于CTI的技术转移最佳实践调查。
  企业基于CTI开展技术转移,对于亟需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我国企业尤为重要。因为我国绝大多数企业能够用于技术研发上的经费都是有限的。随着我国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经费占GDP的比例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05年研发经费投人占GDP的比例为1.3%(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为2%以上),约为2360亿元。尽管这个数字已经相当可观,但与领先的美国、日本、德国以及韩国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而开展基于CTI的技术转移,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经费投人,在技术创新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基于CTI开展国家创新战略上的技术转移研究,对于实现我国具有创新力的产业集群和开拓区域创新具有同样的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如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区域间可持续的协调发展,已成为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问题。要实现产业竞争力、区域创新能力的提高,我国必须要在CTI基础上进行多种形式的技术转移,才能最高效、最快捷地达到目标。(据:中国软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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