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众创空间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5]297号)的精神和部署,以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5]183号)的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的健康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我中心从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的众创空间内,根据备案标准和流程,经过认真审核后,拟将第二批362家众创空间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服务体系(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月29日至2月4日。如对公示中的众创空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联系我们。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安磊 010-88656201,anl@ctp.gov.cn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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