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科技部火炬计划管理办公室的日常事务性工作,承担综合业务的协调办理工作。
2.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国家级高新区、技术市场、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工作规划的编制工作。
3.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的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
4.统筹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专项、计划资源,提出各类计划项目之间配合、协调的建议和措施。
5.承担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等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6.承担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受理、评审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组织工作。
7.组织火炬计划、创新基金、重点新产品计划的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8.承担各类专项计划的资金拨付工作。
9.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