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担高新区发展现状、趋势和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和措施。
2.承担国家级高新区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参与编制国家高新区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国家级高新区的日常管理工作,为高新区的发展提供咨询与服务。
4.承办高新区的扩区、改变区位与升级的审核工作。承担省级高新区联系工作。
5.承担对国家级高新区的考核与评价工作和编制年度发展报告工作。
6.承担高新区各类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任务。
7.承担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办公室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