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中心
基金受理处

  1.承担推动和指导地方创新基金工作。
  2.承担编制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文件。
  3.承担受理创新基金项目的申请,并进行形式审查。
  4.承担创新基金的创业项目管理工作。
  5.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培训工作。
  6.承担创新基金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7.承担推动社会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
  8.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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