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重大问题调研及战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承担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
4.指导地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5.承担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编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报告。
6.指导地方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7.承办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编制人数:5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