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展区域创新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提出推动区域创新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相关政策实施任务。
2.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部省会商的相关任务分工。
3.承担促进区域创新合作及跨区域创新的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4.开展科技军民融合的相关工作。
5.受托承担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健康发展。
6.承担区域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7.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推进以技术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工作。
8.开展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的对接工作。
9.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及部省会商的相关任务分工。
3.承担促进区域创新合作及跨区域创新的相关试点示范工作。
4.开展科技军民融合的相关工作。
5.受托承担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相关工作,推动新型研发机构的健康发展。
6.承担区域创新平台建设工作。
7.开展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推进以技术需求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工作。
8.开展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的对接工作。
9.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