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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省政府批准成立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至此,我市结束了没有“高新区”的历史。
据了解,在咸宁经济开发区基础上成立的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面积6.9平方公里,东至外环路,西达银泉大道,北抵龟山路,南到十六潭路、松林路、贺泉路。“高新区”享受省级高新区的各项政策,如税收优惠、奖励补贴、在立项审批上享有优先权、优先享有高校最新科技成果等。
据悉,新成立的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将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机制,优化产业结构,培植产业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发展具有一定基础的新兴产业,加快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着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创业平台,积极融入武汉市城市圈高新技术产业带,带动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力争到2012年,高新技术产业总值达到36亿元以上,年均增长不低于40%,实现工业增加值12亿元以上,年均增长40%,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和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产业集群,成为鄂南经济重要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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