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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发布时间:2017-08-25 17:58:37来源:作者:



        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始于1989年,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建成一批功能完善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聚集了一批高水平的创业企业家,转化了一批高水平自主创新成果,孵化了一批具有高成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截至2016年12月,湖南省有“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国家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建设示范单位2家、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48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5家。2015年,湖南省纳入统计的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场地总面积211万平方米,在孵企业2700余家,从业人员6.8万余人,年孵化总收入达4.9亿元,上缴税金5000多万元,累计毕业企业达1900余家。

      系统提升孵化器建设水平

      近年来,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更好更快发展,湖南省结合自身实际,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收到良好成效。

      一、注重政策引导。2014年,湖南省出台《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规范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2015年,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明确“对建设运营成效良好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后补助奖励”。2016年,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发展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专业服务机构,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和系统升级计划。

      二、做好专项支持。“十二五”时期,湖南省每年安排500万元孵化器专项经费用于引导孵化器公共创新平台建设、人员培训、完善创业孵化功能环境构建和扶持在孵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开展等。

      三、推进落实优惠政策。湖南积极推进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免税资格审核推荐工作。2014年度,共有11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近70万平方米)通过科技部审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度,共有12家科技企业孵化器(近77万平方米)通过科技部审核,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强人才培训。2013-2016年,连续四年举办湖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培训人次600人以上,增进了孵化器从业人员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了解,提升了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每年组织推荐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人员参加科技部举办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主任培训班,提升孵化期管理人员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五、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于2010年设立湖南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主要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方式,支持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截至2015年12月底,该引导基金带动社会出资39.37亿元,参股子基金共对外投资项目93个,投资总额12.43亿元。2014年,设立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以领投者的方式,直接带动其他民营机构投资1.46亿元。上述两只基金投资方向既有针对成长期企业的创投基金,也有面向初创期的天使类基金,初步形成了立体型、网络式、领域宽、范围广的创业投资发展格局。目前,湖南省正在抓紧设立规模50亿元的新兴产业发展基金,将对科技企业孵化产生重要的积极作用。

      六、完善科技贷制度,支持在孵企业发展。一是银行贷款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加大。2013-2015年,湖南省科技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累计支持科技型企业数达338家,发放科技贷款44.06亿元;拥有科技小贷公司6家,发放贷款额14.53亿元。二是设立科技支行着力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截至2016年年底,湖南省有14家科技支行或科技贷款专营机构,其中长沙高新区设立的2家科技支行,已累计为145家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4.1亿元。三是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出台政策,对成功获得银行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给予评估费补贴。2015年,湖南省共44家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出质专利257件,质押金额3.9亿元。四是探索开展科技担保。截至2015年,湖南省有科技担保公司5家,与其他担保公司共同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额累计41.05亿元。

      全力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总量偏少、地区布局不平衡、孵化器类型单一、孵化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湖南省正在研究制定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工作方案,力争从四大方面提升孵化器质量水平,增强孵化器支撑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水平。

      一、开展孵化器相关政策落实督导。一是建立完善孵化器财政资金补助制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项资金,对于运营成效优良的孵化器,湖南省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后补助。二是积极落实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加大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孵化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动通报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政策落实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发展。

      二、优化孵化器空间布局和规划指导。一是实施孵化器全覆盖计划,实现区域均衡发展。二是调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社会各力量的积极性,引导多元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孵化器,支持、鼓励国有、民营资本和龙头企业围绕区域重点产业和产业链,建设专业性强、产业集聚度高的专业孵化器。三是强化孵化器运行监管和跟踪指导,建立湖南省孵化器数据库,研究制定孵化器运营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孵化器年度运营评价,建立起孵化器动态管理机制。四是推动孵化器建设从“孵化企业”向“孵化产业”提升发展,围绕区域产业特色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孵化链条建设。

      三、提升孵化器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一是开展孵化器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孵化器中高级人员培训。开展湖南省级创业导师的登记,建立多层次创业导师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湖南省孵化器行业联盟和区域性行业组织,积极推进省、市孵化器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孵化器协会的纽带作用,加强行业合作,规范行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三是鼓励各孵化器加强国内外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孵化机构在国内外建设分支机构或孵化基地,提升孵化平台吸引国内外高端创业项目和团队的能力。

      四、探索孵化器相关金融政策。着力构建科技金融结合工作的协调机制、搭建科技金融结合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规模,在继续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功能基础上,增加风险补偿、保费补贴、后补助、绩效奖励等支持方式,逐步完善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