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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出台“科技惠企政策十条”打好助企强企“组合拳”

  近日,宁波市科技局、市建设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出台《宁波市科技惠企政策十条》,针对企业减负降本、稳增长、创新能力提升、高端人才引进等实际需求,从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投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落实技术转让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落实企业引进创新人才补助政策、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加大企业科技金融支持、落实科技创新券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等10个方面提出精准支持举措。

  “科技惠企政策十条”进一步强化支持企业加强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科技惠企政策十条”强化支持企业创新能力提升,支持企业积极申报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领军企业牵头创建各级技术创新中心,对列入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的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建设支持,对新获批列入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期内市、县两级合计补助经费不低于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2倍。人才引进方面,“落实企业引进创新人才补助政策”一条分别从创新创业团队、青年科技人才、海外人才等角度,对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进行政策支持。如通过宁波申报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入选等次,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于未明确入选等次的创业团队,给予500万元项目资助。政策还特别提到要加大青年科技人才支持力度,入选市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创新研究项目的,最高给予50万元的直接资助;入选市青年博士创新研究项目的,最高给予20万元的直接资助;入选市外籍青年科技人才项目的,根据人才协议期内、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在甬实际工作月数(以出入境记录为准),按2万元/月标准给予人才生活津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科技惠企政策十条”还进一步强化科技金融支持“扶早、扶小”,加大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信贷对创新型初创企业的支持力度,落实科技创新券支持政策等。

  下一步,宁波市科技局将全面做好科技惠企政策宣传,更大力度推动科技政策扎实落地,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的支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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