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申请对青岛市2015年拟通过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函》(青科高字〔2015〕28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青岛嘉华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97家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现将《青岛市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发给你们,请按照回复的企业名单、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