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提交广东省2015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函》(粤科函高字〔2015〕1577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东莞市乐科电子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更名备案,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请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附件: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1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