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
你办上报的《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度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备案的申请》(新高办〔2015〕15号)收悉。经审核,同意新疆石大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更名备案,更名后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和有效期不变(详见附件),请按照变更后的企业名称重新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特此函复。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名单.doc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技部火炬中心代章)
2015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