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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创新孵化器服务模式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17-07-13 23:01:24来源:作者:


        从1989年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哈尔滨高科技创业中心成立至今,黑龙江省孵化器建设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单一出租孵化场地到孵化服务模式多样化诸多转变。特别是2015年以来,黑龙江省高度重视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通过政策扶持、资金引导、强化服务、优化环境,大力推进众创空间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孵化器规模快速增长

      第一,孵化器规模数量不断壮大。2015年,黑龙江省政府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启动“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将孵化器建设做为培育新市场主体、转换发展动能的重要手段。截至2016年11月末,该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总数为158家。其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科技部备案众创空间24家。已建成孵化面积达300多万平方米,在孵企业3800余家。累计孵化企业超过5000家,毕业企业1900余家。

      2016年以来,黑龙江省新增众创空间和孵化器47家,新增科技型企业1377家。自实施“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以来,该省新成立科技型企业4699家,其中一定规模(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科技型企业929家。

      第二,孵化机构服务模式创新。在“双创”工作推动过程中,黑龙江省涌现出一批理念先进、机制创新、要素集聚、结合区域优势资源的典型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为更多创业孵化载体提供可借鉴样本,创新模式发展。

      一是传统孵化器积极转换体制机制。科技创新是实体经济发展壮大、提挡升级的有力支撑,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服务实体经济、产业升级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哈尔滨创业投资集团整合旗下孵化器组建爱立方孵化器集团,形成了“孵化+投资+增值”的商业模式。

      二是新型孵化器创新发展模式。黑龙江省政府支持各类主体自建或与大学、院所联合组建孵化器,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例如,黑龙江省科技厅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共建黑龙江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积极探索解决高校、科研院所与高新技术产业中间地带问题。自成立以来,在孵项目总数达160项,并建设了“SIP集成电路产业平台”等60余个高新技术项目。

      三是战略引入孵化机构注入发展新活力。战略引进的创业公社乐业众创空间、腾讯众创空间及中航工业爱创客中心等3家孵化机构,分别在创业生态营造、互联网垂直产业、智能制造及通用航空等方面有着鲜明特色,对于优化黑龙江省创新创业环境、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孵化体系作用不断发挥。一是助推经济动能转换。孵化器全面发展使科技成果的转化具有充分的空间和良好的环境条件,有力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并推动地方产业从煤炭、石油等黑龙江传统优势资源领域向航空航天、机器人、焊接技术等先进制造领域转变,完成动能转化,培育形成新的市场主体。

      二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2015年以来,孵化器毕业企业哈尔滨中飞新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奥瑞德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科技型企业上市(挂牌),黑龙江省累计推动近60家企业挂牌(上市)。与此同时,新成立的科技型企业中也涌现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企业。例如,哈工大机器人集团、哈船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哈航导航技术有限公司等,均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带动力很强。

      三是集聚人才储备发展潜力。截至2016年,黑龙江省在孵企业共聚集从业人员超过3.7万人,留学归国人员近300人,吸纳本科以上人才万余人。涌现了一批创新型企业家。目前,该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内有大学生创业企业800余家,在孵企业每年吸纳大学生超过3000人。

      大力加强孵化体系建设

      近年来,黑龙江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之所以成绩斐然,与该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相关政策,加强孵化体系建设密不可分。

      第一,营造良好政策环境。一是优化整体发展环境。2015以来,黑龙江省陆续发布《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互联网+”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激励创新创业。启动实施了“千户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通过梳理成果、成立公司、进入孵化、借力资本市场发展和推动企业上市等环节,促进了科技与资本市场对接,有效推动了科技创新主体的培育和发展。

      二是高度重视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2016年出台《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的指导意见》,从鼓励多元发展、促进体制创新、完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加大政策支持和加强组织领导等六大方面,制订17条指导意见。同时,创造宽松准入环境,把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改为备案制度,积极鼓励社会各主体参与创办众创空间和孵化器。

      三是大力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发展。发布《大力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的意见》和《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在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赋予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等方面提出更具突破性的政策措施。2015、2016两年间,对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开展普惠制后补助,总计投入1.07亿元支持了155家(次)众创空间和孵化器。

      第二,构建良好服务生态。一是搭建科技创新创业共享及创业孵化资源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助孵行动”,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检验检测等一站式便捷服务,搭建集研究开发、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普及于一体的科技创新创业共享服务平台。运用“互联网+创业服务”的方式融合创新创业资源,用网络一站式服务建立创业孵化资源公共服务平台。

      二是充分发挥黑龙江省孵化器创新服务联盟核心引领作用。该孵化器联盟聚集和整合创新创业资源,引导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创新创业,搭建服务创新创业的平台,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掀起创新创业的热潮,打造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强劲引擎。

      三是加大创新创业宣讲力度加强创新创业培训指导。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创业者、孵化器创办人、创投机构等组团,赴高校、科研院所、大型国企解读相关创新创业政策,介绍孵化器创办、企业服务、风险投资的做法及典型经验。依托孵化器资源,多次举办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从业人员培训班,传播创业孵化新理念、新模式和成功管理经验,促进众创空间和孵化器转型升级。

      第三,搭建创业投资平台。通过举办风险投资大会、成立政府引导基金、建立区域股权资本市场、开展科技投融资对接等方式,积极搭建创业投资平台,活跃资本市场。2016年6月举行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大会,对接并签约融资项目17个,融资总额3.386亿元,签约了7只基金、规模达18亿元。2015年以来,黑龙江省科技创业投资政府引导基金累计出资5.7亿元,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的“红土科力”等16只创投基金实施投资4亿元,带动其他社会资本跟进投资3亿元,一期目标规模达23.5亿元。2015年7月成立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截至2016年,四板挂牌企业344家,科技型企业129家,累计融资29.53亿元。2015年至今,开展科技投融资对接活动147次,共为240余个科技项目融资45.7亿元。

      集中发力六大方面 助推孵化器建设更上层楼

      为进一步完善黑龙江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黑龙江省政府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做好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工作。

      第一,强化对孵化器的政策支持和引导。一是强化政策激励引导。通过政策宣讲、政策激励、政策规范,引导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向纵深推进,更好地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力黑龙江转型发展。二是持续推动部分科技企业孵化器机制创新。针对目前科技园发展面临的问题,认真分析、深入思考、敢于探索,在运营服务机制上进行变革,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三是传播“双创”理念,厚植“双创”文化。重视孵化器、众创空间领导层及管理人员对于“双创”理念和先进孵化模式的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引导其由管理向服务转变,特别是引导国有孵化器解放思想,敢于向市场化要发展,真正释放技术溢出、成果转化活力。同时,要运用创业营、创业沙龙、创业大赛等多种手段引导创业主体和潜在创业人群克服“小富即安”,投身时代主流,将“创新、创业、创富”同实现自我价值、服务社会结合起来。

      第二,推进孵化器建设多维度纵深发展。一是鼓励创办主体多元化。主动吸引国内外知名孵化机构以自建、合资或委托运营等方式落户龙江,积极引入新理念、新模式,促进创业互动、资源共享。继续鼓励政府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和大型国企充分利用闲置资产、科研设施、技术积累、产业基础创办、合办、协办孵化器。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孵化器建设的积极性,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二是完善能力体系建设。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由认定改为后备案制后,应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和行业自律,着力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三是集成落实政策措施。要在实际工作中深入研究和掌握政策精神,省市区三级联动,及时落实好财政资金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税收减免政策、商事制度改革、人才引进与扶持等政策措施。

      第三,发挥孵化器联盟的辐射引领作用。一是构建连通省内外的双创服务网络。点面结合,探索将黑龙江省内示范型孵化器作为服务网络上的重要节点,并推动基础较好的大庆、齐齐哈尔、牡丹江等地市建立孵化器联盟。同时,依托科技部火炬中心、北京市众创空间联盟建立互动渠道,促进创新理念、创新思维、创新要素、创新举措的跨地区、跨行业交流借鉴。二是建设黑龙江省创业孵化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互联网+”创业服务的方式,搭建“六模块一系统”,即创业资源管理、创业需求对接、创业服务、共享办公、信息发布、物业管理及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推动孵化资源进一步面向社会公开,实现创业要素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融合,形成线上科技创业生态圈。三是完善黑龙江省创新创业大赛服务模式。以创新创业大赛为契机,及时总结经验,回应创业者需求,深入挖掘在赛前项目梳理、赛后经验交流、打造创业社群等方面的资源,最终形成线下科技创业生态圈。

      第四,建立孵化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孵化器拓展服务模式,利用持股孵化、股权众筹、互联网金融等方式,加强与创业投资机构合作。鼓励孵化器设立种子资金或天使投资资金,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开展早期直接的股权投资。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合作,通过政策引导其推出符合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

      第五,加强孵化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与孵化绩效挂钩的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懂管理、熟悉科技开发、了解投融资业务、具备创新服务意识、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的高素质人才及短缺急需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孵化器的管理、服务队伍中。实施人才培训计划,对现有管理及服务人员进行多层次、系统性、全面的培训,提高孵化器管理与服务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建立孵化器评价考核体系。形成孵化行业发展规范,引导从业者有序竞争,提升服务质量,并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一是多措并举抓典型示范。要抓好专注细分领域专业孵化器、与高校院所优势专业契合的深度垂直孵化器、与龙头企业优势技术积累相匹配的产业孵化器、与“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方向相一致的主题孵化器等。二是举办创业孵化机构品牌大赛。采取行业专家同社会评价相结合,在大赛过程中完成服务机构的培训、诊断咨询和商业模式评选展示,最终将形成针对该省孵化行业的评价方式、审核复核及行业标准,从而建立综合评价体系。三是发布黑龙江孵化器发展报告。将通过问卷、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结合互联网手段,组织专家、创业导师深入了解孵化机构发展现状、从业人员生态、创新创业环境等相关情况,发布创新创业生态报告。